核心提示: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,坚决预防火灾事故,保障公共消防安全,我市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“两会”结束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:
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,坚决预防火灾事故,保障公共消防安全,我市定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全国“两会”结束,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:
一、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等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,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。禁止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;禁止停用、损坏消防设施设备;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(含冷焰火)、违规使用明火;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。
二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开展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、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、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、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、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、组织一次消防演练。
三、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,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,严禁违规住人、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。
四、物 业 服 务 企 业 要 依 法 履 行 消防 安 全 职 责,加 强 共 用区域 电 动 车 停放、充电管理,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建筑物 疏 散 通 道,每日开展 消 防 安 全 检 查巡查,定期开展消防宣传;有条件的,可设 置 固 定 集 中 的 电 动 车 充 电 点,或设置带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。
五、“三小”场所、出租屋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完全分隔,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,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。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,严禁私拉乱接电线、超负荷用电。
六、建筑施工工地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,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防护网,严禁在在建工程中违规留宿人员、违规动火动焊。
七、博物馆、文物单位要开展一次消防设施维护和电气线路检测,结合文物修缮同步增设改造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灭火、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,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,提升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。
八、任 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 全、保 护消防设 施、预防火 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。广大群众发现火灾应立即拨打“119”报警,发现火灾隐患应拨打“96119”进行举报投诉。
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要群策群力、共同行动,确保全市今冬明春期间消防安全。
肇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